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将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培养青年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资助育人工作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要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消费,提高借款学生的征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摸底排查,加强教育
各单位要对在校学生有无参与网贷情况进行摸底,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将诚信教育与各项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还要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以及通过案例分享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提高大学生征信意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充分利用多信息化途径,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国家资助政策。
(二)加强管理,防范未然
各学院要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时间安排
2021年5月27日—6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诚信教育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二)积极发动,充分动员。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全体师生,做到所有学生全员参与,使诚信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受助学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按时上报,及时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活动总结材料,报送内容包括:举办单位、活动时间、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等,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纸质版交至崇德楼512、电子文档发送邮箱:2529377037@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常老师,0871-65919872。
党委研工部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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